发文标题: 深圳海关关于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公告
发文文号: 深圳海关公告2016年第3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海关
发文时间: 2016-5-4
实施时间: 2016-5-4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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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圳海关决定宣布4份规范性文件失效(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宣布失效文件目录
  深圳海关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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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失效文件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