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16]34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5-4
实施时间: 2016-5-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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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4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迅速部署
  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所得税风险管理团队建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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