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函[2016]74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16-4-22
实施时间: 2016-4-22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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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合肥是安徽省省会,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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