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浙政办发[2016]4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4-22
实施时间: 2016-4-22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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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以下简称《意见》),深化我省“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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