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
发文文号: 国发[2016]24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16-4-19
实施时间: 2016-4-19
失效时间: 2018-12-3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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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222号),国务院决定,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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