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黑政发[2015]39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12-31
实施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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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发〔2015〕62号文件确定的各项任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统筹我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坚持放管并重,实行宽进严管,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构建以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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