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致外地进津施工单位的一封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4-30
实施时间: 2016-5-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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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现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对于您所关心的税制转换问题、税收负担问题以及税款代征问题,我们为您做如下说明:
  一、税收负担是否会大幅上升
  首先肯定的是,营改增试点推行后,建筑业的税收负担不会大幅上升。若纳税人充分、合理的利用税收政策,税收负担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根据文件规定,5月1日以后外地一般纳税人单位在津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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