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6]4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6-4-30
实施时间: 2016-5-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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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劳务派遣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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