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五一”期间涉及营改增业务照常办理营改增纳税人可前往办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4-29
实施时间: 2016-5-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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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营改增纳税人,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5月1日顺利实施,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全市国税系统4月30日至5月2日“五一”节日期间正常上班,有涉及营改增业务需求的纳税人,照常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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