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会[2016]140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4-28
实施时间: 2016-5-9
失效时间: 2017-5-21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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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16年5月9日起施行。请各会员单位、基金管理人等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
  因涉及相关技术系统改造,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三十二条暂不适用于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适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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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pdf    
2.《修订对照表》.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7-4-14
实施时间:201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