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11-3
实施时间: 2007-12-1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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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市长 张建国
  二○○七年十一月三日
  第一条 为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政府设立市科学技术奖,每年度评审1次。
  市科学技术奖分为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市科学技术合作奖,其中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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