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府[2016]32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3-31
实施时间: 2016-3-3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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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1日
  海南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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