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涉税事项告知书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4-15
实施时间: 2016-4-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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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营改增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请广大试点纳税人及时办理营改增试点涉税事项,以享受营改增改革红利。
  一、相关涉税事项办理流程
  我们在对省地税移交征管信息进行清分的基础上,按照平稳过渡的原则,已从后台为您做了税务登记、税(费)种认定、普通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个体定税、税收优惠资格确认等业务。请您登录海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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