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行[2015]1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旅游局
发文时间: 2015-3-12
实施时间: 2015-3-2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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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旅游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旅游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以下简称奖励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3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31号文件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1号),结合我省旅游业发展实际,我们制定了《“好客山东”旅游产品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山东省入境旅游省级奖励暂行办法》、《山东省旅行社奖励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创建5A级旅游景区奖励暂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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