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外国政府贷款项下采购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下达外国政府贷款项下采购公司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外经[1999]3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1999-4-28
实施时间: 1999-4-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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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近地财政部颁发了《外国政府贷款项下采购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财债字(1999)34号) 和《关于下达外国政府贷款项下采购公司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债率(1999)43号)。现将这两个《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在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工作中严格按上述文件执行。经财政部核定具有采购资格的本市公司接到本通知后,速同我局联系,并在5月4目前到中国国债协会办理申领资格证书等有关手续。
  1.上海市财政局联系电话: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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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2003)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