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意见
发文文号: 鲁政发[2016]1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4-13
实施时间: 2016-4-1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其他费用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教育费附加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营业税 增值税 出口退税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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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1.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从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企业新增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所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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