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的反倾销期终复审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6-4-21
实施时间: 2016-4-22
法规类型: 反倾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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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0年4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0年度第1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自2010年4月22日起5年。
  2015年4月21日,应中国大陆锦纶6切片产业申请,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本次期终复审调查的被调查产品与原反倾销措施的被调查产品相同,即锦纶6切片,学名聚己内酰胺,又称聚酰胺-6切片或尼龙6切片,英文名称Polycaprolactam,Polyam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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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