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举办2015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验审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文资[2016]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6-4-20
实施时间: 2016-4-20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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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财务部门,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有关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办文资〔2015〕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度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集中验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财办文资〔2015〕14号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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