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6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 培养对象选拔与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税协秘发[2016]015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6-4-19
实施时间: 2016-4-19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5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税务师行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现就中税协2016年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与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级高端人才第二阶段培训安排
  1.已参加2015年第一阶段高端人才培训的,请于2016年7月7日—13日在扬州基地参加第二阶段高端人才集中培训(培训方案详见附件1)。
  2.未参加2015年第一阶段高端人才培训的,请参加2015级第二阶段和2016级第一阶段培训。......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2015级高端人才第二阶段面授课程安排.doc    
2:2016级高端人才面授培训课程安排.doc    
3: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报表.doc    
4:2016级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