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纳税服务与专项评估的公告
发文文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3-21
实施时间: 2016-3-2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87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了使扣缴义务人更加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个人所得税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征管制度,进一步提高扣缴义务人及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进我区个人所得税征管质效,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个人所得税纳税服务与专项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服务与评估对象
  本次重点对依法负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扣缴单位,不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纳税服务与专项评估。
  二、纳税服务与评估内容
  (一)辅导扣缴单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及征管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