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苏政发[2016]5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4-6
实施时间: 2016-4-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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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为切实做好煤炭、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重点行业去产能工作,拓展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企业主体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发展先进与淘汰落后相结合、分类指导与综合施策相结合、积极推进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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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江苏省重点行业去产能目标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