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发[2016]2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4-7
实施时间: 2016-4-7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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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切实增加老年人社会福利,从今年5月1日起,本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统一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发放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老年综合津贴。
  二、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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