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营改增税控装置安装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函[2016]17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6-4-19
实施时间: 2016-4-19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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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纳税人税控装置安装服务的管理,确保2016年5月1日如期顺利开出增值税发票,现将有关问题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各地国税机关应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对营改增纳税人税控装置安装服务提出的工作要求,既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周密组织,科学安排,履行好统一组织协调职责,也要维护纳税人权益,尊重纳税人的意见,确保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要督导服务单位认真做好营改增纳税人税控装置安装培训等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要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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