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办发[2016]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4-7
实施时间: 2016-4-7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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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7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改),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推动棚改工作取得更好的实效,依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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