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人社部发[2016]3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16-4-14
实施时间: 2016-5-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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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
  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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