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关于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办发[2016]3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4-11
实施时间: 2016-4-11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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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商务委《关于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6年4月11日
  关于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
  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工作的若干措施
  市商务委
  为落实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我市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若干意见》(商建发[2016]50号),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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