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2016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办发[2016]3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4-7
实施时间: 2016-4-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153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2016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的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6年4月7日
  关于我市2016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的安排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为高水平高质量地组织做好2016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培育和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平稳较快增长,根据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重点前期项目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安排原则......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天津市2016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