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税政[2016]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4-11
实施时间: 2016-4-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4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宁波不发):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