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完善省国税局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16]7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4-12
实施时间: 2016-4-1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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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协调省国税局对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高工作质效,减轻基层负担,现就完善省国税局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国税局建立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督察内审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召集人,成员单位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财务管理处、督察内审处、人事处,监察室、巡视工作办公室和其他相关单位根据需要可列席会议。
  联席会议负责统筹组织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包括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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