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旅游局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工商合[2015]15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旅游局
发文时间: 2015-8-25
实施时间: 2015-8-25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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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各工商分局,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邮轮旅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旅游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以下简称《邮轮旅游合同》),并决定自2015年8月2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8月25日起,在邮轮旅游活动中,当事人均可使用《邮轮旅游合同》。旅行社自行拟定的邮轮旅游合同格式条款,须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各区(县)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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