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实施“离土农民就业促进专项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就发[2015]1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4-7
实施时间: 2015-4-7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159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委员会、财政局: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5]2号)以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适应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 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人社研发[2015]8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本市离土农民的就业促进工作,现就实施“离土农民就业促进专项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就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