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就发[2015]2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7-16
实施时间: 2015-7-16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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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为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有效防范失业风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政策范围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以下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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