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绍兴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政办发[2016]17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6-4-5
实施时间: 2016-4-5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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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市国资委制订的《绍兴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市属国有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各区、县(市)所属国有企业由其国资监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各部门(单位)所属国有企业由各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绍兴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市国资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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