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的复函
发文文号: 发改办运行[2016]86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4-5
实施时间: 2016-4-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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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经信委、吉林省能源局:
  报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甘肃省扩大新能源消纳试点方案>的报告》(甘发改商价[2015]1192号)、《关于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的报告》(内经信电力字[2016]5号)和《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请示》(吉能电力[2015]20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原则同意《甘肃省扩大新能源消纳试点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和《吉林省可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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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甘肃省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pdf    
2.《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pdf    
3.《吉林省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