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9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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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关于《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的解读
  一、此次调整房产税纳税期限的政策依据
  《湖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鄂政发[1987]64号)第十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据此,市局结合我市房产税征管实际,对我市房产税纳税期限进行调整。
  二、此次调整房产税纳税期限的情况说明
  一直以来,我市房产税以每半年(上半年在三月,下半年在八月征收当期税款)为一期分期缴纳,而土地使用税以每季度为一期分期缴纳,两者不一致,常常给纳税人造成混淆,现将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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