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办综[2015]32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5-13
实施时间: 2015-1-1
失效时间: 2019-12-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41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物价局,各省管县财政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辖内中心支行、杨凌支行:
  为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根据《陕西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陕发改运行[2011]2518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