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办社[2015]193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9-2
实施时间: 2015-10-2
失效时间: 2020-10-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654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财政局,民政局:
  为加强和规范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4]202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陕西省财政厅 &nbs......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