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劳部发[1994]504号
发文部门: 劳动部
发文时间: 1994-12-14
实施时间: 1995-1-1
法规类型: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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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沐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上海市社会保险局: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更好地保障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试行。
  劳动部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I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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