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等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人社部发[2012]67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12-10-29
实施时间: 2012-10-29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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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 (局、财务局):
  为保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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