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实行实账积累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养发[2016]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6-3-11
实施时间: 2016-4-1
失效时间: 2021-12-3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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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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