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价费[2015]1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7-17
实施时间: 2015-7-1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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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为推进本市教育综合改革,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上海市定价目录》,现就本市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代办服务性收费是中小学(幼儿园)为在校学生(幼儿)提供确有必要的代办服务性项目时,按照非营利原则,在学生(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收取的相关费用。
  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由市教委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审定并报市政府批准。目前高中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教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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