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价检[2015]1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12-30
实施时间: 2015-12-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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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合理行使,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13]32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上海市物价局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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