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试点推广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客户端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4-8
实施时间: 2016-4-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809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丰富纳税申报方式,我局决定对部分纳税人试点推广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客户端。此次试点范围为企业所得税在我局管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体实现方式是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客户端新增季度预缴申报模块,纳税人可在同一客户端完成增值税申报和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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