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督促落实对养老机构和老年人有关价格减免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价电[2016]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6-3-29
实施时间: 2016-3-2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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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
  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对养老机构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了一系列价格优惠减免政策。
  一、养老机构使用电、水、气、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电话、宽带网络使用费减半收取,有线电视、供电、供水建安价格和安装材料按成本价收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建设项目免征有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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