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本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税政[2000]1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22
实施时间: 2000-11-22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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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浦东新区财税局,市财税一、二、三、四、五分局,外税分局:
  近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有关实施意见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对象范围
  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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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