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4-8
实施时间: 2016-4-8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2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12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9889”,证券简称“新疆16Z2”,票面利率2.5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1年4月8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