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农办财[2016]2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3-28
实施时间: 2016-3-2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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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机、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办)、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去年9月,中央财政已将2016年有关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部分资金提前下达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包括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等。为了支持春季农业生产,加快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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