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16]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6-3-22
实施时间: 2016-2-22
法规类型: 契税优惠政策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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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房管局(建设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符合财税[2016]23号文第一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纳税人,在申请享受税收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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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文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