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4-6
实施时间: 2016-4-6
失效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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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便纳税人更加便捷办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通知》(税总发[2016]46号)文件要求,省国家税务局决定从2016年4月6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的前提下,通过数据信息互通、前台后台贯通、内部外部联通,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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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湖北省国税系统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业务范围.doc    
2.湖北省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名称及其地址.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8-6-15
实施时间:20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