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价费字[2016]11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6-3-17
实施时间: 2016-4-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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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保障幼儿园、幼儿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5〕81号)等文件规定,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对我市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规范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收费项目
  我市幼儿园实行统一收费项目管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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